最近有上班族的朋友咨询:工作之余通过朋友介绍承包了一项小工程,工程合同金额9.5万元,合同规定须提供正式发票,那个人至税务机关代开9.5万元的发票需要缴税吗?代开发票后会影响个税的汇算清缴吗?
1、自然人个人不可以享受月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但随后在3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解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在线访谈活动:“如何理解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中表述: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也就是说,自然人可以享受10万销售额免税,但前提是:必须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否则,仍适用按次500的起征点(免税)政策。
2、代开发票后要视完税情况确认是否参与个税的汇算。
综合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均属于个人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应对以上四项所得进行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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