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驳回复审
根据《专利法》第41条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可以请求复审的驳回决定包括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
申请所需文件:
1.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
2.专利复审申请书;
3.专利复审委托书;
4.主体身份信息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号复印件等)。
申请主体:
专利申请人
审核制度:
形式审查、合议组审查。
流程及周期:
流程: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请求(3个月)>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审查>复审决定(维持驳回或者撤销驳回)
注册周期:12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