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藤就来跟大家说说,深圳注册公司,注册内资公司流程
一、深圳注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符合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深圳注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所需资料
1.《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原件一份)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
3.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原件一份)
4.公司章程(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6.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一份)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8.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9.《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原件一份)
三、深圳注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审核流程及办理时间
一、收件(当天)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二、受理(当天)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0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0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0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审查(一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是否有限制办理的情形;
四、决定(当天)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核准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四、制证(当天)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五、深圳注册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法律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五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免责声明:部分文章及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电话:158-1770-8066】